一、住校生不按宿管科安排的房间、床位住宿,随意更换房间、床位者,首次查出每人次扣2分,并提出警告,此后,不听警告,拖延一周扣5分。
二、不按宿舍安排的值日表打扫卫生者,扣当天值日生2分,虽已打扫卫生,但未达到卫生条件要求,扣1分,并记入检评总分。
三、宿舍内存放非住宿用品者,每人次扣2分。
四、自行车放在办公楼院内者,每辆扣2分。
五、私安电器者除没收外,扣5分。
六、损坏公物者,除照价赔偿外,扣3-5分。
七、在宿舍内吸烟、喝酒、下棋、打扑克、大声喧哗、打闹者每人次每项扣5分。
八、随便在宿舍及楼道泼水、乱扔杂物、泼剩菜、剩汤、乱涂乱画、乱张贴字画,每项每人次扣5分。
九、在墙上乱钉钉子,拴绳子、铁丝、乱挂乱晾衣物,每项每人次扣5分。
十、无特殊情况,在上课时间随便进入宿舍者,每人次扣2分,无故旷课者扣5分。
十一、不整理床铺、不叠被褥,每项扣5分,床下物品应整齐排放,不按要求做者,每项每人次扣3分。
十二、凡有偷盗、故意伤人等恶劣行为者扣5分,取消住宿资格,并交保卫科处理。
十三、夜间外出,每人次扣5分。
十四、随便留外来人员在宿舍内住宿,每人次扣5分。
十五、在洗刷间大小便,每人次扣5分,乱扔手纸,每人次扣3分。
十六、混合宿舍按检查标准计算后,按人平均记入学生所在班级。
十七、宿舍检评实行扣分制,基础分10分,扣分最少者为“文明宿舍”。
十八、检评组将定期评选“星级宿舍”,学校将给予奖励。
十九、宿舍违纪除检评扣分外,依据临沂三中违纪处理办法作相应处理。
一、住校生不按宿管科安排的房间、床位住宿,随意更换房间、床位者,首次查出每人次扣2分,并提出警告,此后,不听警告,拖延一周扣5分。
二、不按宿舍安排的值日表打扫卫生者,扣当天值日生2分,虽已打扫卫生,但未达到卫生条件要求,扣1分,并记入检评总分。
三、宿舍内存放非住宿用品者,每人次扣2分。
四、自行车放在办公楼院内者,每辆扣2分。
五、私安电器者除没收外,扣5分。
六、损坏公物者,除照价赔偿外,扣3-5分。
七、在宿舍内吸烟、喝酒、下棋、打扑克、大声喧哗、打闹者每人次每项扣5分。
八、随便在宿舍及楼道泼水、乱扔杂物、泼剩菜、剩汤、乱涂乱画、乱张贴字画,每项每人次扣5分。
九、在墙上乱钉钉子,拴绳子、铁丝、乱挂乱晾衣物,每项每人次扣5分。
十、无特殊情况,在上课时间随便进入宿舍者,每人次扣2分,无故旷课者扣5分。
十一、不整理床铺、不叠被褥,每项扣5分,床下物品应整齐排放,不按要求做者,每项每人次扣3分。
十二、凡有偷盗、故意伤人等恶劣行为者扣5分,取消住宿资格,并交保卫科处理。
十三、夜间外出,每人次扣5分。
十四、随便留外来人员在宿舍内住宿,每人次扣5分。
十五、在洗刷间大小便,每人次扣5分,乱扔手纸,每人次扣3分。
十六、混合宿舍按检查标准计算后,按人平均记入学生所在班级。
十七、宿舍检评实行扣分制,基础分10分,扣分最少者为“文明宿舍”。
十八、检评组将定期评选“星级宿舍”,学校将给予奖励。
十九、宿舍违纪除检评扣分外,依据临沂三中违纪处理办法作相应处理。